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ESJS-202405FJ-016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405FJ-016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已由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审批(2023)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三里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三里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申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三里乡 建设规模: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310-422822-04-01-787519),包括:(1)公共服务园区医疗救护中心2000平方米、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信息服务中心358平方米。物流仓储中心6.50 公顷。规划在园区 大道和园区一路交叉口东南侧设置1 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占地2.70 公顷。(2)市政工程:规划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和事故 应急设施(池)等,总面积14 . 66公顷。A 供水:规划在园区东部新建1 座水厂,供水规模为3.5 万 立方米/日,占地2.82 公顷,供水水源为井河口水库(拟建)和 小溪口水库及输配管网(输水管网约5公里,配水管网约12公里)。B排水:规划在园区大道南段西侧布置1 处工业污水处理厂, 占地3 . 24 公顷,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及排水管网(雨 水管网约4公里,污水管网约5公里)。C 供电:在规划区西南侧布局1 座 1 1 0 千伏变电站(规划槐坦 1 1 0 千伏变),主变容量为100 兆伏安,以规划建始220 千 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360 兆伏安)为主供电源、以桑园坝220 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为150 兆伏安)为备供电源。D 供网:新建通讯模块及信号基塔,采用5G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的安全、环保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信息共享平台。E 供气:新建天然气原料输送管约6公里,配套燃气管网约 12公里。F 供热:规划在园区大道西侧预留1 处公用设施用地,可布局供热设施,供热规模为130吨/时,规划管网热媒采用低压蒸汽,温度为280摄氏度,压力为1 . 0 兆帕(绝对压力)。规划供热 干管沿园区大道、园区二路布置,管径为 DN300、DN250; 供热支 管沿园区其余道路布置,管径 DN100—DN200, 形成供热环网。(3)输送设施(公共管廊):A、沿规划干路两侧各15 米宽的绿化带可用于公共管廊建设, 主管廊沿园区干路布置。B 、规划园区主管廊宽9米,支管廊宽6 米,两侧留1.5 米 悬臂梁考虑留出电缆桥架宽度,管廊总宽分别为12 米 和 9 米。C、横穿园区于道净空高度不低于6 米,柱间距为4-8 米之 间。除此之外,当管廊通过大件运输通道时需保证12 米的净空高度。(4)安防工程。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园区围护安防结构约8 公里;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园区事 故应急处理设施(池),占地约1公顷;建设园区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占地约3公顷;建设消防站(需按特勤消防站建设),结合消防站合建气防 站。事故应急设施(池):规划在园区西部布置事故应急设施(池), 占地1.35 公顷。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建始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470000000.00元 |
||||||||||||||||||||||
2.3其他: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7000.00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施工监理费计费基数以实际完成合同施工部分结算工程量据实结算,费率上限为1.2%,超过1.2%为无效报价。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2)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化工石油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5年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8人,要求如下: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②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化工石油工程);③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④监理员3人,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3名监理员,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3)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 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 ”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 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外省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还未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的,需承诺在中标后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电子营业执照或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 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05月2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