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远安县鸣凤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1]4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泓康药业片区)新建高低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编号:YAGJS0357-202301-01
2、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安装变压器、避雷器、分界点隔离开关,敷设高、低压电缆及架设绝缘线、组立电杆等。
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配电工程的施工、协调、通电验收、移交等所有工作,含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施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配电房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工器具、标识标牌),施工变压器转正式用电等涉及的全部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肆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符合宜市住建文[2017]85号文件规定。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半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9、投标人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重要提示: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3日下午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 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 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5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 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八、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十、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3月24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
联系人:熊卫东
联系电话:173865109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沮阳路15号
联系人:朱盛林
联系电话:1776425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