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高铁新城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10-420500-04-01-535973)完成备案,项目业主为宜昌高铁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轴景观、轨道交通预留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中轴景观:项目用地总面积99.34万平方米。总绿地面积55.78万平方米,其中陆地面积为44.2万平方米,水体面积为6.9万平方米;水域用地面积为14.8万平方米;道路交通用地面积为4.8万平方米;投资额约1.84亿元。
(2)轨道预留:本工程(预留轨道交通)是宜昌北高铁站综合枢纽及配套工程中的一部分,为适应武宜高铁工程的总体进度要求,做好轨道交通与铁路工程的配套衔接,一期通过综合枢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工程与武宜高铁工程同步实施,为今后轨道交通1号线接入宜昌北站创造有利条件。工程起点里程为DYK45+648.8(DZK45+648.8),终点里程为DYK46+547(DZK46+546),其中DYK46+104.626 (DZK46+104.626)~ DYK46+495.669(DZK46+495.626)已在首期开工段中批复,本次设计范围长约507.2m,线路线间距约为5.7~17.5m。结构形式为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宽度11.8~23.9m,结构高8.35~11.1m。投资额约2.3亿元。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避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质保期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施工监理工作(即视为“一组合格的业绩”,下同):
①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工作;
②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9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类项目施工监理工作;
若投标人提供的监理项目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且景观绿化部分施工金额满足上述要求也可作为相对应的合格业绩。
(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单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13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人(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6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人员要求如下
①项目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③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8、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6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 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9月19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柏林
联系电话:0717-638506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菁菁
联系电话:0717-6226552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汕头路东山康城2栋8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