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旅游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交通[202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养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建设内容
序号 |
路线编号 |
路线简称 |
起点 |
止点 |
里程(km) |
1 |
X453 |
小金路 |
党校 |
乌鸦洞 |
11.46 |
2 |
Y063 |
南莲线 |
联合村委会 |
南岔湾码头 |
11.13 |
3 |
X470 |
吴两线 |
兆吉坪 |
金刚山 |
5.49 |
4 |
X470 |
吴两线 |
两河口 |
金狮洞 |
5.942 |
5 |
CC93 |
杨白路 |
三峡富裕山大门 |
景区停车场 |
1.635 |
6 |
S276 |
峡安线 |
胡家包 |
峡州大道高湖互通 |
3.043 |
7 |
S287 |
邓村绕镇 |
邓村坪村委会旁 |
邓村国土所旁 |
3.497 |
8 |
S312 |
宜兴线 |
新坪村沪蓉高速主线桥下 |
雾渡河镇 |
39.431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及养护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计划工期:建设期:总工期720天,每个子项目的工期自子项目开工之日(以开工令为准)起开始计算。养护期:自每个子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3日17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5.4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夷陵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1号
联 系 人:罗清松
电 话:15872660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 系 人:胡远军
电 话:0717-7833000、15897552700
2023年4月13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2019、2020、2021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大于(含等于)1。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
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任务(施工内容同时包含路基和沥青混凝土路面)。 |
注:1、投标文件中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提供合同和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①“近五年”是指交工验收时间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②“完成过”是指项目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及以上。③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5、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
注:第1-2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3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截图;第4条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第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的截图)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 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备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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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负责人 |
1人 |
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的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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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投标人拟派的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以投标单位名称(含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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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