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乐坪镇游客接待中心,已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审批〔2022〕3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省预算内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人民政府,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坪镇洞口村。
2、建设内容:新建游客接待中心主体建筑,市民文化广场建设,民族文化广场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建设,党建文化长廊,游客中转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4549.57m²,总建筑面积为6205 m²,总占地面积1577.13 m²。项目容积率为0.43,建筑密度为11%,绿化率为35%,停车位60个(地下30个、室外30个)
3、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4、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6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及概算任务,305日历天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
5、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最新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人,施工员、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都需提供2023年3月-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注: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10、 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1、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相关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wf.ycztb.com/wfSite/)网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4日。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 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提倡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一网通投”,请各投标人进入宜昌市或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自行下载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最终稿)。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峰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五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楼)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4日。
九、信息发布媒体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bwf.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
联系人:文光亮
电 话:15327647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201
联 系 人:詹小亿
联系电话:13545834291
2023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