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网湖北宜昌宜都市供电公司聂河供电所新建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5-420581-04-01-494245)及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初设批复(文号:鄂电司后勤[2021]51号),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电力公司下拨解决。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都市供电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DGJS0784-202301-01
(2)项目概况:新建一栋地上2层建筑面积814.68平方米的营业服务综合用房和一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79.8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设施,合计建筑面积894.48平方米。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建筑、装饰、安装及室外配套设施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建设资金来源:省电力公司下拨解决。
(5)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聂家河镇聂家河村。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同时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专职安全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必须为“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23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方法为:
(1)投标人须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栏目选择所投标段并按系统引导进入对接的“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
(2)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下载、查阅电子保函,电子保函载明:保函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或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查验电子保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3年4月6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毛国梁
异议联系电话:13117278299
10.2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宜都市供电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跑马岗路2号
联系人:谭涛
联系电话:13872684823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迎宾大道万商城16栋101室
联系人:毛国梁
联系电话:13117278299
10.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4822876
10.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10.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