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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3 15:30:1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城市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YC-JSGC202309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2〕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城市郑集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87461.78 平方米,包括遗址公园风景区(游园)122855.77 平方米、游客集散中心 5329 平方米、综合服务区 26791.27 平方米、文化休闲区 32485.74 平方米四个分区。原建筑外立面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0498.91 平方米,原址改造建筑面积 2011.12 平方米,新增景观构筑物面积153.13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248.98 平方米。对沿紫荆街两侧的 13 栋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包括更换外立面涂料、屋面更换为小青瓦、增加装饰木柱及木枋、替换新仿古门窗,新增木店招、新增装饰木斗拱、新增屋脊、改造门楼等。对原址 5 栋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包括平面功能布局,建筑造型及立面,结构及土建等。新增景观构筑物包括 1 栋 1 层文化展廊、1 栋 2 层阙楼、1 栋 1 层景区入口大门等。新建 1 栋 1层垃圾站兼公厕。另外配套建设给排水、暖通空调、供配电、消防、室外场地、停车场、电线迁改、室外照明、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工作及其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3)施工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 2023年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5)业绩: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价不低于2000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 (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 家(含 5 家) 2.(1)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襄阳市宜城市振兴大道323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3687291211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小区5幢402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29048481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 327 号
    联系人:/
    电话:0710-4212341
    电子邮件:
2023年09月13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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