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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三峡路车城街办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HBSY-202304FJ-02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9:45: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三峡路车城街办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HBSY-202304FJ-02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4FJ-0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三峡路车城街办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车城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车城路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街道艳湖社区、镜潭社区,东起东风体育馆,西至镜潭沟隧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2600米,整治范围内包含居民楼外观改造、污水管网治理、电缆沟、坟墓改造、休闲广场、绿边绿化、道路硬化等。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外墙改造5256平方米,屋顶改造1965平方米,路面硬化6663平方米,修建排水沟640平方米,人行道240平方米,修建围墙910平方米,污水管网379米,修建挡墙850平方米,种树23亩,拆除危房及工具房330平方米,新建公厕1处20平方米,旱厕改造20个,坟墓立改卧30处,线缆治理6处。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11
合同估算价:780.05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证;(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1项业绩: ①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类似项目EPC总承包业绩;②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③项目投资额不低于700万元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4)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车城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湖北讯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28号
地址:
房县城关镇神农路125号3幢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王社泽
联系人:
周洪斌
电话:
0719-8511680
电话:
1736335695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07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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