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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孙家沟冷链物流项目(冷库)设备采购与安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06:43: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孙家沟冷链物流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7]27”文批准建设。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兴山县孙家沟冷链物流项目(冷库)设备采购与安装(第2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内容:新建-18℃冻库3间、0℃~10℃蔬菜保鲜库4间、-2℃~5℃果蔬长期保鲜库9间 、5℃~15℃缓冲区1间。(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3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孙家沟。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及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

2.5招标控制价:2300000.00元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完成安装。

2.7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投标人是本项目所投产品代理商的(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须取得拟投品牌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准),并保证代理商能够自行提供销售、安装、保养、维修等一系列服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上传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见(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延期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2日上午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 29 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8月22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各潜在投标人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免费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操作手册》)。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近三个月(2023年4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八、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九、合同签订

自2023年6月1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通过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login2.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网上办理合同签订及合同变更签订事宜,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与网签合同不一致的协议。(具体操作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合同履约填报操作手册》)。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十一、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72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兴山县古夫镇龙珠广场

联 系 人:刘朝龙

联系电话:13972588434

招标代理机构: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湖路25

联 系 人:宋乐

联系电话:18771877818

十三、异议(质疑)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8771877818、招标人电话:13972588434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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