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恒达物流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31-2023GC-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阳新县恒达物流中心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新县恒昌装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阳新县恒昌装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城北工业园官桥村(距火车站 400 米)。
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8005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8765 平方米,基底建筑面积为 642.27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 5 层。2~3#仓储基底建筑面积为 1222.66 平方米和 1537.62 平方米。(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阳新县恒达物流中心项目全部内容,包含综合服务楼一栋,货物集散中转仓储两栋及其他配套工程设施等。(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6月。
合同估算价:约1911.011715万元。
2.3 其他:依据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印发的黄政数局发[2021]3号文《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 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3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过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yxgcjs.hsztbzx.com/login),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 25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及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阳新县恒昌装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阳新县兴国镇陵园路株树垴23号
联 系 人:叶作文
电 话:1597235273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东新区华仁亿达公馆6号楼304号
联 系 人:王梦思
电 话:17364140380
3.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地 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 话:0714-7319782
投诉网址:http://www.yx.gov.cn/zmhd/bmzqlxdh/202203/t20220303_884383.html
2023年 4 月 26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