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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暨智慧司法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HBSJ-202411FJ-24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8:30:4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暨智慧司法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HBSJ-202411FJ-24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11FJ-24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新校区暨智慧司法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420112-04-01-1457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走新路以西与食品一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新建教学用房、图书馆、室内外体育中心、校级办公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公寓)、单身教师公寓、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等教学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照明、道路及绿地等基础设施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涵盖项目投资决策、建设实施服务阶段,具体为项目管理(前期统筹管理阶段)、概念方案设计、前期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专项咨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工程勘察、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和工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1.2资质(资信)要求(同时具备):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工程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或工程咨询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项目总负责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一项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是指:业绩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管理,以及前期投资决策综合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五项服务中任意两项及以上专业咨询内容,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 项目管理(前期统筹管理阶段)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投资决策综合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交验资报告或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3.1.5业绩要求(独立投标的,提供的类似业绩须为独立咨询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的类似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业绩,提供的类似业绩须为独立咨询人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的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是指:业绩内容必须包括项目管理,以及前期投资决策综合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五项服务中任意两项及以上专业咨询内容)。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应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各联合体成员的任务职责分工,分工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资质许可范围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组建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在签订合同前,联合体成员不得变动。(5)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履行全过程项目管理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CA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可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
地址:
武汉东湖路特2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珏
联系人:
刘天、张锐、魏广超、董俊、何兰芳
电话:
027-83262738
电话:
1818650475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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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1月29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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