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丰县小水坪山洪沟治理项目(二期)一标段(ESXF-20241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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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F-202411SZ-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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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丰县小水坪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玖拾元整(¥12890.00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唐崖镇境内 建设规模:治理河道长度4.401km,河道清障疏浚1.901km,新建河道护岸工程5.77km,其中小水坪左岸 2.792km、小水坪右岸 2.978k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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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K0+800~K0+950及K3+665~K4+220段0.705km。本次主要治理工程为:1、河道疏浚工程:本次对治理河段局部断面窄小阻碍行洪的边滩以及淤高的河床进行疏挖清障处理,并对河道岸线适当调整,保证常水位运行顺畅。对桩号K4+130~K4+220段进行适当疏挖清障处理,河道疏挖总长度为0.09km。2、堤岸防护工程:结合地质勘查及河道现状,设计对河道两侧的不稳定边坡、迎流顶冲段进行岸坡护砌,岸坡护砌按照10年一遇设计水位控制。对本次治理河段左岸护砌长度572.8m,总长572.8m。岸坡护砌完成后需对护岸墙背开挖损毁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工作内容为土地平整及铺种草坪。设计损毁面积按下述宽度计算,施工面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左岸桩号K0+830~K0+964、K3+665~K3+925、K4+000~K4+220按2m宽计算。3、其他工程:为防止行人落水,发生意外伤害,在整治河段河岸边显眼处竖立安全警示牌,共计2块。本项目土方弃方弃置于K0+900处水毁耕地内,进行土地复耕,做法为回填土方及平整土地(设计土地复耕面积1230平方米);本次设计在K2+300处设成品山洪沟水位站1座。4、临时工程:(1)施工导流围堰具体布置形式为:上、下游围堰布置于施工段上、下游及外侧约5m处,围堰顶宽1.5m,迎背水面边坡均为1:1.5。围堰采用河道疏浚和岸坡开挖料填筑,迎水面铺土工膜防渗。(2)施工交通工程:为方便施工,新建临时施工道路1处,共计94m,结构为泥结石路面,宽4m。施工过程中对场外交通道路侵占和损坏进行维修和补偿。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项目一标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1412895.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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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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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提供有效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投标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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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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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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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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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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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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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