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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项目110KV电力专线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2 01:2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欣旺达项目110KV电力专线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宜高经发[2023]58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线路从220kV车站变110kV侧出线间隔起至欣旺达110kV变电站GIS为止,线路长度5.78km,其中钢管杆架空线路3.9km,电缆线路1.88km

2.1.3其他:本项目工程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3其他

2.3.1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最新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②施工质量: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付招标人使用;

③设备、材料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3.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及以上(如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上传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接110kV及以上单回长度≥3kM的架空线路工程和路径长度2kM电缆线路工程业绩(工程内容应包含设计和施工)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110kV及以上单回长度≥3kM的架空线路工程和路径长度2kM电缆线路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110kV及以上单回长度≥3kM的架空线路工程和路径长度2kM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工程业绩仅限于新建工程,未完工工程应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已完工工程应上传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3.6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2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彩色信息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3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3.6.6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应均上传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8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牵头人)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专项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

3.9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前附表与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此条为准):

3.12.1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12.2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4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4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52日至20235122330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52490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3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生物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525号     

联系人:王勇                      

电话:0717-621020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朱海军

电话:0717-7879099、18120353231

 

2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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