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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高新区官堰湖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地块)EPC总承包(JMDD-202308FJ-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0 19:10: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门高新区官堰湖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地块)EPC总承包(JMDD-202308FJ-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DD-202308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门高新区官堰湖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荆门市掇刀区行政审批局以2302-420804-04-01-9488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高新区官堰湖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东地块)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兴隆大道以东、官堰湖大道以北、三干渠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东地块)由14栋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1栋商业、4栋配电房、1栋门房及1栋地下室组成,规划总用地面积78918.29㎡,总建筑面积(计容+不计容)165282.06㎡,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计容)123092.94㎡,容积率2.05。由高层住宅、配套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开闭所、公厕、垃圾收集点)组成,具体详见设计说明及图纸。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等建筑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和优化、编制设计施工图,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安装、绿化、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30 00-00-00
合同估算价:46587.53万元
  2.3其他:工期:7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 日历天,施工700 日历天)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均须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面积≥16万㎡或单项设计合同额≥2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设计)。 (2)施工业绩:①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至今)承接过建筑工程面积≥16万㎡或单项合同额≥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 EPC 项目施工)。②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 EPC 项目施工)注: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该负责人与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建筑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市政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①拟派设计人员:须配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市政等专业人员,且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职称证。②拟派施工人员:须配备土建施工员、市政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少于 3 名,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4、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21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高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掇刀区官堰湖大道 88 号政务中心 515 室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覃蓉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2442291 监督电话:0724-8660326 纪委举报电话:0724-8660298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丰天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荆门市双喜大厦1#楼108室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胡曼
代理联系电话:0724-6043883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8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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