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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HBZS-202410SZ-009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 18:17: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竹山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HBZS-202410SZ-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S-202410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3]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一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竹山县鑫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为农村分散式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点建设;集镇区域主管网延伸、改造、修复;集镇区域支、次、入户管网建设;微型污水处理设施应接未接管网建设等。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敷设 SN8中300mm钢带缠绕管108802米,敷设中200mm管网61143米,敷设中160mm管网38059米,敷设中110mmPCV管140514米,道路破除开挖55021平方米;道路硬化恢复 55021 平方米。新建设备基础 10t 调节池 94个、20t 调节池40个、30t 调节池16个、50t调节池4个,共154 个。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竹山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在韩溪河等流域,宝丰、麻家渡沿线乡镇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清淤河道10公里,建设堤防护岸8公里、排水沟10公里拦沙坝10座、造水保林100公顷,敷设管网12.53万米。新建10t调节池47个、20t调节池20个、30t调节池8个、50t调节池2个。完成竹山县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的施工图设计及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20
合同估算价:2283.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①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3.1.4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竹山县鑫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20号
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9号云谷中心3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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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3733579692
电话:
1867196792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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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0月1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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