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施工勘察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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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BD-202307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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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施工勘察及监理服务机构)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青龙桥片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服务中心为地上9层地下一层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 38.8m,建筑耐火等级二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3021.6㎡;包括地上 9066.62㎡,除一层外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两部防烟楼梯间;地下车库 3954.98㎡,内设喷淋,为一个防火分区,设有两部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主要建筑功能包括服务门厅、服务中心、接待、物流管理中心、会议中心等功能。建筑首层为两层通高服务大厅,西侧裙房为多媒体会议厅,东侧为园区规划展示厅,二层为小型会议室,三层至八层为开放式办公区,九层为电梯机房、设备间等辅助功能用房。服务中心设有一部消防电梯、一部客运电梯,垂直联通地下一层至八层,并于地面一层可直通室外,联通室外消防扑救场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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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详勘)及项目建设全过程技术支持与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此标段为一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15。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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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勘察服务费上限价:单价130元/米,且总价最高不超过 34.8907 万元(含一切税费)(人民币)。本项目勘察服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以本工程包含139根桩(含7根试桩),暂定总长度2683.90米,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结算金额按实际长度乘以投标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计算超过34.8907万元的,则按 34.8907 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计算不足34.8907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据实计算服务费用;(2)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以下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一标段为勘察服务机构,二标段为监理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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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 (4)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投标人应将《中小企业声明函》放入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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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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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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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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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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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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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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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