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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村罗店村乡村建设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05:3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村罗店村乡村建设二期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2]3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半月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当阳市鑫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当阳市半月镇罗店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半月镇罗店村主干道刷黑拓宽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6058762.89元

2.4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证);(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8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2022年9-2023年2月连续6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3.9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②投标人2020年度及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3.10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应小于1。(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4日1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当阳市环城东路盛泰华庭123号)开标一厅组织网上开标。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04月14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半月镇人民政府

址:当阳市半月镇先锋街8号

联系人:朱娇艳  

联系电话: 134717735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聂斯琪

联系电话:13545730227

2023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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