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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鹤峰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405FJ-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19:19: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鹤峰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405FJ-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405FJ-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申请专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8452.91万元,占比48.43%,专项债9000万元,占比51.57%。招标人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下坪乡、太平镇、燕子镇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用地50亩,总建筑面积10150平方米。主要建设鹤峰县特色产业孵化示范基地和三产融合补短板基础设施两大板块。包括特色产品种植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孵化基地和农旅融合示范基地等内容。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实施内容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采购: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工程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1745291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和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员工(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 (1)投标人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28日至2024年06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通过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f.eszggzy.cn/esweb/,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登录”系统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进行网上报名。网员注册、CA 锁办理参考:http://www.eszggzy.cn//。
6.2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谢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6105516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思源小区内三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1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煜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国际服装城9栋204室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胡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3452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5月2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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