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ESXF-202412FJ-001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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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XF-202412FJ-001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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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EPC)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09-422826-04-05-14684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帮扶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联达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拾叁万玖仟柒佰元整(¥:139700.00),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 ”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592.93平方米(其中1#展销中心建筑面积为6889.64平方米,2#展销中心建筑面积为4176.00平方米,3#展示中心建筑面积为1152.42平方米,4#门卫建筑面积为 46.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8.19平方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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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2.2.1 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含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节能等设计方案及建设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2.3 设计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所有规划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 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0 合同估算价:49219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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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合同估算价:49219600元(最终以咸丰县财政局的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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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 个(含2个) ,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 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且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含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的施工业绩) ; 3.1.3 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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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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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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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 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 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 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 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 ”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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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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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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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