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黄石科技城)项目(黄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一标段弱电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14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黄石科技城)项目(黄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一标段弱电工程 已由 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020-420206-47-03-0636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石科创和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花路以东,奥体大道以北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13378.47㎡(含地下建面约17789.89㎡)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招标控制价: 8940245.13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8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黄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弱电工程,包括:3#5#11#厂房、12#停车楼、13#公寓、15#食堂、16#宿舍楼、户外总网、地下室智能化及通信专业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 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固定模板格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95万元及以上弱电工程类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7月 23日 至 2024 年 7月31 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8 月12 日 9时0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sztbzx.com/)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jyxx/jsgcXmxx)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石科创和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黄石科技城科技创新中心科创大厦20楼 地址: 亚光新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柯工 联系人: 张波
电话: 15871195532 电话: 1877113577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26518147@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7 月22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