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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谷城县城市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9 20:24: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市谷城县城市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C-JSGC202212SZ-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谷城县城市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08-420625-04-01-1551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富荣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谷城县城区
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约 143.05 亩(95366.66 ㎡),绿化面积约 49.2 亩(32800 ㎡)规划建设停车位 681 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 37 个,并建设道路、给排水、电气 等配套工程 。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15
合同估算价:157148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标准: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总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有效。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总投资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施工管理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指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7)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 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关于施工质量管理及付款方式等的相关承诺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1款,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2年 12月 30日00:00至 2023年 1 月 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1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谷城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振兴路
    联系人:王锐
    电话:13886228299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富荣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城垣路1号
    联系人:尚培豪
    电话:1587103822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5号
    联系人:高志勇
    电话:0710-7313118
    电子邮件: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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