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管理(JZSJ-202312FJ-1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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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J-202312FJ-1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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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10-421002-04-01-20158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江汉平原产业交流中心项目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管理(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以东、红门北路以西、田湖路以南、银湖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75亩,总建筑面积13.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共计10.00万平方米,包括1座7万平方米的产业交流中心(其中交流中心功能使用面积6.00万平方米,配套会议功能使用面积1万平方米),2.50万平方米高层接待中心,0.50万平方米院落式接待中心。总投资约159774.41万元(包含工程建安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土地使用费、建设期利息),建安费约118319.8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空间、地上主体建筑和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和亮化、绿化、园林景观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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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投资人+工程总承包+运营管理,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如下:(1)完成本项目投资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投资合作协议为准);(2)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前期相关(测量、测绘、试桩(如有)、研究试验、文物审批(如有))及相关报审报批等工作;(3)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并报发包人审核后进行评审工作,将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以内;(4)完成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工程结算、配合审计及相关报审报批等工作。(5)完成本项目运营管理工作,满足各项运营考核指标要求,在受托运营管理期间最大程度地发挥本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带动作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运营期限:运营期限≧10年。 合同估算价:159774.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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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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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联合体各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投资能力要求:投资人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30000万元的且在有效期的授信额度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授信的文件扫描件或企业征信情况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授信情况的相关文件);
4.运营管理能力要求:提供具有运营管理能力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财务由成员之一提供即可)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为项目总投资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上述这些资料未载明业绩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由成员之一提供即可;
7.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具备建筑工程类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在本单位注册并有合法的社保关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经理(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8.其他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1 名具备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②设计负责人1 名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承包管理团队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
注: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均需为本单位职工,不得相互兼职(本项目项目经理满足招标条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当在联合体各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联合体各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投标人的分公司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视为有效证明)。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各单位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本项目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担任,施工单位如满足投资能力或运营管理能力要求,可兼任上述身份。投资人须在本项目中标后通过协议方式对本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实施增资扩股【2450】万元,增资扩股后投资人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达到49%,股权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3)为保证项目运营效果和运营主体清晰,本项目仅允许联合体中指定一家单位作为运营管理单位。(4)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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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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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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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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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14545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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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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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