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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文斗镇卫生院长顺分院综合楼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7:13: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文斗镇卫生院长顺分院综合楼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304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文斗镇卫生院长顺分院综合楼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文斗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及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文斗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文斗镇长顺坝村5组
    建设规模:拟新建综合楼一栋,框架结构,共四层,占地面积约22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设置预检分诊、发热诊室、肠道诊室、发热患者留观室;设置普通门诊、住院部,内设放射室、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消毒供应室等业务科室;配套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供用电、场地硬化等辅助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方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安装与调试、用电报装、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5-20
    合同估算价:5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有1项总承包或EPC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3.1.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3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中无企业不良行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
3.1.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参与此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1.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08日至2023年04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徐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7891135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文斗镇卫生院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文斗乡文龙村7组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7891135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现代家居城A区6小区一号楼1单元4层410-3号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张俊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72066、15587685525、18186291286
    代理电子邮箱:3437043343@qq.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4月07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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