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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18:16:39

一、招标条件

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8-420528-30-03-059326)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长阳瑞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碳酸钙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1.2建设地点:长阳磨市镇三口堰村新材料工业园内。

1.3 建设规模:(1)建设研发中心、加工车间等设施;(2)新建超细重钙粉及食品添加剂碳酸钙生产线2条(不用作生产碳酸钙及其他化学品的原料);(3)新建建筑骨料加工生产线1条(利用碳酸钙矿石废料生产加工)。建成后,年产100万吨建筑骨料、超细重钙粉4万吨、食品添加剂碳酸钙6万吨。

新建内容包括:1#生产管理房、2#离心、干燥脱水、筛选、包装、3#研发中心、4#复配食品添加剂碳酸钙颗粒车间、5#食品药品钙车间、6#工业重钙车间、7#选洗处理车间、8#仓储车间、配电房、10#建筑骨料分类车间、11#废料回收分类堆场、公厕,配套建设初加工堆场、沉淀池和基础设施,包括场地平整、室外消火栓、电气及照明、给排水、绿化、道路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3.监理服务相关要求:

3.1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要求。

3.2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质量要求。

3.3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其它实施内容的监理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因工程延期造成的监理期延期,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证书。证书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办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同时担任了其他项目总监,则必须在本项目设总监代表。(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4年5月-7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xypt.hbggzyfwpt.cn/html/mh/zdjgdx.html)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29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年8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cyweb/)。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万斌/覃梦水/杜茹娴

异议联系电话:13477169524

2.招标人:长阳瑞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鲁骁

联系电话:13349789076

地址:长阳磨市镇三口堰村三组43号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斌/覃梦水/杜茹娴

联系电话:13477169524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四冲湾路26号

4.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17-5335612

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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