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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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LHK-JSGC202306FJ-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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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老河口市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投资(2023] 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老河口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老河口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老河口市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部分用地面积 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5636.99平方米;改建部分改建规模为58092.46平方米;停车场用地面积 173367.63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约 12308平方米;新建道路 3572.65m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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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为30999.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465.45万元(新建厂房:5144.38万元、改建厂房:5053.89万元、停车场:7646.12万元、道路工程:12621.05万元),设计费用:534.13万元。(1)新建厂房:项目用地面积40000m2,总建筑面积15636.99m2,计容建筑面积22436.65 m2。建设1栋3层厂房,建筑面积2632.78㎡;1栋3层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100.28㎡;2栋1层仓库,建筑面积分别为1224㎡、600㎡;1栋1层配电所,建筑面积322.24㎡;1栋1层辅助用房,建筑面积675㎡;危废库,建筑面积193.75㎡;消防泵房,建筑面积110.98㎡;锅炉房及维修车,均建筑面积为276.94㎡;控制室,建筑面积231.04㎡;门房,建筑面积24.02㎡;岗亭建筑面积9㎡;预留厂房建筑面积6960㎡(不在此次建设范围内)。并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及道路等配套工程。(2)改建厂房:改建规模合计为58092.46㎡,其中地块一改建规模为19018.03㎡,地块二改建规模为39074.43㎡,改建内容包括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及室外管网(3)停车场:总用地173367.63㎡,总建筑面积约12308㎡,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200㎡,消防用房建筑面积2472㎡,门卫房建筑面积276㎡,检修用房建筑面积6000㎡,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60㎡,新建424个工程车停车位,61个机动车停车位。主要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基础设施。(4)道路工程:新建道路3572.65m,其中振兴路(梨花大道至汉丹路)估算投资金额4166.28万元,长度1149.16m,红线宽30m,为城市次干路;科技路(梨花大道至汉丹路)估算投资金额6139.32万元长度1504.65m(梨花大道至锦绣路段751.34m,锦绣路至汉丹路段753.31m),红线宽60m, 为城市次干路:汉丹路(科技路至前程路)估算投资金额2027.42万元、长度918.84m(科技路至汉十路新建段440.09m, 汉十路至振兴路改造段478.75m),红线宽度30m,为城市次干路。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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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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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07-20;计划竣工日期:202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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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①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设计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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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 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3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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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老河口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lhk.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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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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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投标人拟派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担任过1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道路专业)工程师;③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④管理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30000万元市政项目或房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各方提供均为有效;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备注: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