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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09:12:5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EPC)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310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EPC)监理服务已由咸发改审批〔2022〕36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招标人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柒仟捌佰元整(¥:17800.00 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
    建设规模:主要为咸丰县内市政燃气管道、庭院管、立管、燃气用户安全设施等综合改造,改造内容包括燃气、管道配件及其他附件安装管道改造,共保障项目周边25000余户居民日常生活用气需求及机关单位用气需求。主要改造内容为PE市政燃气管道(DN110-400)敷设22134.6米,燃气阀门井248座。PE庭院燃气管DE90改造30912米,DE63改造33120米,DE50改造27784米,热镀锌钢管DN40改造88500米,DN32改造24000米,入户无缝钢管改造50000米,户内热镀锌钢管(DN15)改造68860米,室内波纹管改造100000米;调压箱390个,燃气表25000个,燃气智能设备及燃气智能控制地图各1套。
    其他:本项目合同估价:1350000.00元(最高限价:工程结算审计总金额的1.4%,凡超过此比例的均为无效投标。);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咸丰县城区燃气管道改造更新项目(EPC)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变更图纸、配套工程、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全过程的监理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就只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6
  合同估算价:1350000.00元
  2.3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人须满足建筑业中型或小型业划型标准(划 型标准依据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2)投标人须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结构形式或项目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1名,其中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或石油化工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或石油化工专业)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相应专业培训教育证书、总监、专监、监理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每月工作不得低于22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并提供真实有效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虚拟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 : 具体 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 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 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并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张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3235465422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31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明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272223182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202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13235465422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10月3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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