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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EPC)(第三次)(HBXE-202305FJ-005001003)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4 11:50: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宣恩县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EPC)(第三次)(HBXE-202305FJ-00500100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E-202305FJ-005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建设项目(EPC)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2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宣恩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珠山镇五把车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 7162.00 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 2262.41 平 方米,拟新建警察训练中心 1 栋,框架结构 8 层(地上建筑 7 层,底下 建筑 1 层),总建筑面积 9000.00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8600.00 平 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400.00 平方米;拟新建多级挡土墙 10000.00 立 方米;室外设置停车场(19 个停车位)475.00 平方米,绿化工程面积2148.60 平方米,场地道路硬化面积 2275.99 平方米;同时进行给排水、照明、消防设施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 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 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 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20
合同估算价:3800.00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为 EPC 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业绩要求:近 5 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 指:建筑工程设计加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等相关证明材料);(5)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提供承诺书,格 式自拟,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师或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以上所有人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 3 年(2019 年—2021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新成立不足 3 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7)信誉要求:①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②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查询记录(逐项查询并将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③承诺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8)承诺中标之后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 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 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 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 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07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集体议事法定标。异议联系人:饶女士,0718-8989986。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宣恩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 8 号
地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红庙车站办公楼2楼
邮编:
邮编:
445000
联系人:
龙先生
联系人:
饶女式
电话:
18372592576
电话:
0718-898998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7月14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 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 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 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 ”将 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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