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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中转站)EPC(TSZX-202309FJ-01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5 17:20: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中转站)EPC(TSZX-202309FJ-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X-202309FJ-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审批【2023】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路乡下朗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为多层公建,综合楼建筑层数为3 层,压缩转运间建筑层数为2 层。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13.67 平方米,建筑占地2340.5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97.24 平方米,建筑系数为34.36%,容积率为0.51,道路广场面积3374.00 平方米,转运停车位5 个,机动车停车位3 个,绿地率9.47%。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垃圾站综合楼、压缩转运间、室外工程、设备购置、施工图设计及其它相关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寿命周期的实施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本期工程范围内的建设内容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除特别注明由招标人采购的设备除外)、竣工图编制,以及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备案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本期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技术资料、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要考虑总的建设费用不超投资限额的情况下进行优化设计。(2)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3)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建安工程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便道(如有)等工作,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1
合同估算价:2330.25万元
  2.3其他: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单位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项目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必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函(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查询相关截图并打印出来)。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联合体各方应提供①至⑦项承诺函,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各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一个投标人的企业。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格式内容自拟),否则视为违约,追究相应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山县公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8/tongshanxia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山县住
房和城乡
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鑫达
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通山县新
城洋都大
道67号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通山
县迎宾大
道美好通
天下11
7
邮编:
437600
邮编:
437600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人:
曹工
电话:
17720310519
电话:
0715-2358166/13886549909
传真:
传真:
0715-23581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5111649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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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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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3年09月1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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