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东方大道-小鸦路段、鄢家河段(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3】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测量、勘察、设计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东方大道-小鸦路段,鄢家河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主要建设内容为:(1)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东方大道-小鸦路段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鄢家河段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总面积约94.91万平方米。根据场地周边用地性质及周边环境,整个区块分四大区块,分别为水岸休闲段、产城融合段、旧城改造段、自然风光段。水岸休闲段沿岸打造城市公园空间,沿河绿道串联,营造活力水岸。产城融合段泽以运河串联柔化边界,驱动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及自然风光段泽主要以绿道串联及自然生态为主。项目主要以公园建设、绿道串联为主要内容,包括园建、绿化、给排水、电气、管理及休憩服务型建筑、户外家具、标识等。总投资约2.8亿元,其中园林绿化部分约2.2亿元,建筑部分约0.6亿元。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勘察、BIM(如需)、精细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服务周期: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勘察、BIM(如需)、精细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时限内分阶段分别提交成果文件并报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根据要求开展全过程BIM(如需),包括方案研究、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各阶段。
2.3 质量要求:测量、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BIM(如有)技术的应用阶段、应用内容、模型细度及交付成果应符合国家已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与规范要求。BIM(如有)模型细度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等,且根据方案变化情况,做相应实时调整。BIM(如有)模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模型创建、现状场地建模与分析、虚拟仿真漫游、可视化校审、冲突检测及三维管线综合、协助土方平衡、工程量估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投标文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3个月(2023年1月~2023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的“设计类”和“勘察类”诚信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100 分];
3.5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17时3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机构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开标及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10.gov.cn/ylSit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柑桔示范场)
联系人:袁曦欣
电 话:158726411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13楼
联系人:胡远军
电 话:0717-7833000、15897552700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