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24】1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阳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及产业发展(EOD)项目--清江流域生态修复与管理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 20.3174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20.1273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0.1901公顷。
3、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高家堰镇、大堰乡、渔峡口镇资丘镇、都镇湾镇、鸭子口乡、磨市镇等。
4、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编制初步设计说明文件、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册等,并配合招标人取得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报规及相关评审工作等。
5、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提交初设文件(含概算)的编制工作。
6、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是该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缴费截图,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原件扫描件;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0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3.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4月1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2.1、异议联系人:张潜菊
异议联系电话:13986824127
12.2、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
联系人:17754432513
联系电话:吕海涛
12.3、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人:张潜菊
联系电话:13986824127
12.4、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联系电话:13872677855
12.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5332296
12.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