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体育中心一期(体育馆、游泳馆)建设项目——室内外安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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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BD-202409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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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体育中心一期(体育馆、游泳馆)建设项目——室内外安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服务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3】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及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信陵镇沿江大道体育场西侧黄家大沟处 建设规模:项目拟对巴东县体育中心一期(体育馆、游泳馆)室内外进行装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游泳馆的幕墙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及相关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投资4155.298517万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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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拟招标监理服务机构对本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及合同管理履行监理职责与义务,承担监理责任。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下达开工令。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监理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施工单位现场施工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及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施工单位材料自检比例的30%。审核签认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主持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签发变更通知,复核施工变更。进行现场工程量(或工作量)签证,审核施工单位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组织进行工程预验收,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保修期期间实行监理回访制度,并提供监理咨询服务。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等。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此标段为1标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15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 150 日历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项目准备阶段、整个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155.298517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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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65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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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下同) 以来担任项目总监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至少1个,并在本单位注册。投入本项目所有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在册人员。施工阶段常驻现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其构成为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 、监理员(不少于1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null 3.6其它要求:(1)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2)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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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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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7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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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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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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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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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