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黄湾抬高地块土地复垦配套水利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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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YC-JSGC202408SL-009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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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黄湾抬高地块土地复垦配套水利设施项目施工已由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宜发改审批〔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综合协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复建补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0%,招标人为宜城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综合协调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宜城市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翻耕3630亩,施有机肥共1089.55t,排水沟护砌 2700m,涵管5座,新建砼路 1700m,新建田间道 10950m 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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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竣工后缺陷修复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0 合同估算价:921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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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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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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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 9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不包含工程分包)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提供 2024年度任意连续3 月社保证明材料)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7)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2021、2022、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信誉要求:1).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在有效期内);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投标人自行查询或承诺或声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3)(4)款规定。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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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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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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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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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