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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东塔)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JZSJ-202310FJ-07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6:34: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东塔)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JZSJ-202310FJ-07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310FJ-07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5-421002-04-01-51308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城发同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城发同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荆州市产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东塔)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
建设规模:东塔总建筑面积约1050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75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主体建筑和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幕墙和亮化、绿化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地下建筑内容包括设备用房、服务设施及停车场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和结算审计服务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计划服务周期:中标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过程资料全部整理完整、装订成册并移交验收。跟踪审计服务时限为施工阶段全过程,结算审计服务完成时间为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180天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一项投资额在2亿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类项目的结算审计或跟踪审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如这些资料未载明审计内容和规模,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国家壹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日期为准);主审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国家壹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以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与主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拟派项目组其他配备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国家壹级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jz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话 0716-825926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城发同晟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锦华园西区6栋201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宋喜硕
联系人:
王程程
电话:
0716-4080177
电话:
1527257114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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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10月17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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