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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B、C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08:05:45

1招标条件

伍家岗区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居住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7-420503-04-05-97623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国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71184.99平方米(地块B为33241.08平方米、地块C为37943.91平方米),地块B、C容积率依次为不大于2.2、1.8,总建筑面积约14.7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5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小区道路及环境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安防等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伍家岗区中南一路与岳湾路交会处西侧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EPC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

2.4工期控制目标: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7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完成过房屋建筑总面积达7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2023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7投标人的监理类“房屋建筑工程”或“综合类”诚信专项分值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总分计为100分。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23日至2023年0914上午0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14上午0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

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823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g.yccsfzjt.com/bid/)

11、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宜昌国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荣

联系电话:0717-623471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合益路197号S5-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妍妍、方天涯

联系电话:0717-6775732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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