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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地方储备粮库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5:42:1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漳县地方储备粮库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NZ-JSGC202307FJ-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地方储备粮库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漳县地方储备粮库改扩建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23〕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南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舜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漳县武安镇七里店村协同中心粮库、武安镇界碑头村武东收纳库、九集镇邓家集村西门沟粮站、九集镇江家冲村金钟收纳库。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3534.2平方米(约95.3亩),新建现 代化高大平房仓(准低温仓)10万吨,总建筑面积为24408.26 平方米,配套绿色低温储粮系统及设备、储粮工艺设备、智能控温、智能通风、粮情监测系统等。主要建设内容:1、协同中心粮库:总建筑面积7564平方米,其中:新建3 座准低温仓6128.88平方米、综合楼334.88平方米、业务用房 62.62平方米、门房34.44平方米、2个卸粮棚1003.18平方米,新建仓容约3万吨。2、 武东收纳库:总建筑面积6927.54平方米,其中:新建 2座准低温仓6128.99平方米、业务用房286.84平方米、1个卸粮棚511.71平方米,新建仓容约3.06万吨。3、 西门沟粮站:总建筑面积4634.24平方米,其中:新建 4座准低温仓4033.22平方米、业务用房323.2平方米、2个卸粮棚277.82平方米,新建仓容约1.98万吨。4、 金钟收纳库:总建筑面积5282.48平方米,其中:新建 2座准低温仓4451.22平方米、综合楼435.2平方米、门房34.44平方米、2个卸粮棚361.62平方米,新建仓容约2.16万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20
合同估算价:1982433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需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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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7 月19日至 2023年 7 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7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南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漳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狮子包村
    联系人:钱廷玉
    电话:13986371458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舜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
    联系人:李凡凡、韩丽飞
    电话:18186761555、15271093191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 430 号
    联系人:/
    电话:0710—5245585
    电子邮件:
2023年07月18日
附录:

3.1.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商务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须提供)

3.1.3 财务要求: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5 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工作,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3 1-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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