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瑞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建·时代都汇项目”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12-420581-04-01-87333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都市瑞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红春社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53335.86万平方米(80亩),容积率2.45。建设商品住宅楼13栋,酒店及办公楼1栋,总建筑面积172731.68平方米,配套建筑包括底商,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养老用房、消防控制室、开闭锁、配电房、门卫等。
2.3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构造做法、限额设计责任书)、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和保管、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设计承包: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项目整体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构造做法、限额设计责任书)、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2)施工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为确保项目整体品质,发包人有权保留另行发包效果类工程的权利(如:景观园建工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3)设备采购:按发包人确认的采购清单采购。
2.4 计划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项目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施工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
(2)设计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咨询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招标人确认。
(3)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达到设计效果及招标人要求。
2.6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有效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投标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所有拟派项目人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上传上述人员投标截止 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 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均须为B级及以上;(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诚信专项总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⑦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之规定。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6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年1月3日。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宜都市瑞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陆城五宜大道99号C区三层325室
联系人:刘庆益
联系电话:0717-483776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513号绿地铭创大厦11层
联系人:殷佳
电 话:18162509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