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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04:45:07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项目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秭归县

2.2工程概况秭归县江北片生态补水工程位于长江北岸与香溪河右岸交汇区域,涉及归州镇、水田坝乡、泄滩乡等3个乡镇,22个村。由于江北片蓄水保水能力不足,导致可利用水量较少,水资源利用率低。本次规划,主要通过建设泵站工程、水池工程、管道工程、堰塘工程及配套工程等,解决农业灌溉供水不足问题

2.3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查及报批工作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

2.4履约期限:1)自合同签订起20天内完成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2)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3)初步设计审批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4)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10日历天内提交相关设计成果;5)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查设计审查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社保要求:

3.3.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即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勘察专业负责人)不少于5人,具备水文地质水工结构、给排水、造价等专业,上述5个专业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

3.3.4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且需提供所有人员近3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所有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26日至2023年56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199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8.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8.2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426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水利移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21号

联系人:谭一  

联系电话:155493603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人:李晓琴

    联系电话:1587251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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