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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泗港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及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EPC(HBSJ-202307SZ-00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5:47: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杨泗港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及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EPC(HBSJ-202307SZ-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7SZ-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泗港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及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第47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新港建设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新港建设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汉阳杨泗港片区,东至杨泗港都市T台,南至芳洲路,西至夹河路,北至锦绣路。
建设规模:七处地块用地规划面积共计约83775㎡(约126亩),拟对该片区进行综合环境提升,包含园林绿化、休闲广场、文体设施、临时配套管理用房、旧房改造、停车泊位等建设内容,并同步建设配套临时管理用房。其中,四处临时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52385.89㎡,设计总停车泊位1064各,临时配套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6669㎡。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包含建筑、景观、室内等专业)、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及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2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1
合同估算价:50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 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建或市政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房建或市政设计业绩(合同协议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和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建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⑤ 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武汉新港建设分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双湖路特1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博
联系人:
邓书丽、刘诚
电话:
15827362294
电话:
1806408997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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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8月0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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