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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氵厥水河水生态综合治理—烈山湖东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项目随县氵厥水河水生态综合治理—烈山湖东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项目(HBSX-202309SZ-01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18:45: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随县氵厥水河水生态综合治理—烈山湖东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项目随县氵厥水河水生态综合治理—烈山湖东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项目(HBSX-202309SZ-01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X-202309SZ-0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氵厥水河水生态综合治理—烈山湖东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项目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县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场地位于随县氵厥水河烈山湖东路东侧绿化景观工程(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的一段绿化景观,与现状道路相连的3m人行道及路侧50m市政绿化带范围。整体设计范围长约1626.7m,宽50m绿化带。设计范围面积80624.67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1-01
合同估算价:2382.7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公告截图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官网上项目信息备案截图(网址名称、查询网址、项目名称、中标单位、项目金额。)等要求提供的资料];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3)所有参加项目交易的各方市场主体,进入交易现场办理业务,请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地管理的相关规定。(4)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格证书等)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县历山镇民主路
地址:
随州市水郡世家
邮编:
441315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姜河
联系人:
郝宣然
电话:
0722-7037030
电话:
0722-330522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5887886@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9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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