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谋道镇谋道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EPC)(ESLC-202407FJ-004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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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C-202407FJ-004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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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谋道镇谋道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利川市谋道镇谋道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4]3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谋道镇谋道小学,代建单位为湖北知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知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利川市谋道镇民生村二组(利川市谋道镇谋道小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综合楼一栋,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建筑占地面积74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98.17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占地面积558.34平方米,建筑面积2045.62平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占地面积188.16平方米,建筑面积252.55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场地硬化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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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图审、设施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全部内容,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图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5 合同估算价:7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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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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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3.1.3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至少承接1项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至少承接1项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设计业绩定义: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定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材料未能体现项目数据的可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4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或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6月之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6月之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6月之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3.1.5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列入失信信息(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⑤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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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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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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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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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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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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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90%,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