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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轻客阵地小VAN车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9:33: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轻客阵地小VAN车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207FJ-055003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04-420600-04-02-47218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轻客阵地小VAN车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是利用襄阳工厂轻客阵地现有资源,对襄阳工厂进行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改造,综合考虑质量、成本、效率,新工厂工艺方案要体现智能化、精益化、集约化、绿色环保原则,新建焊接厂房和库房及连廊、扩建涂装车间辅房、扩建总装车间厂房及涂总通廊等。主要用地指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是利用襄阳工厂轻客阵地现有资源,对襄阳工厂进行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改造,综合考虑质量、成本、效率,新工厂工艺方案要体现智能化、精益化、集约化、绿色环保原则,新建焊接厂房和库房及过廊、扩建涂装车间辅房、扩建总装车间厂房及涂总通廊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技术任务书。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1)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3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8月15日(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始执行,2024年6月30日完成工程交付(工程交付节点时间不变)。 (2)质量标准: ①勘察的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勘察标准、规范和规程,且满足项目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各项规划许可条件,达到招标人提出的各项技术性能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并能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人功能性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以本招标公告附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依据《襄阳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无(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劲风路3幢
    联系人:段工
    电话: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东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中原西路8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8楼
    联系人:朱涛
    电话:
    电子邮件:zt@dfmbidding.com
(3)行业主管部门: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77号(原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联系人: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710-3311997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3年07月04日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类高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述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5)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25月至2023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完成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详情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第①—⑤条由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承诺);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它资格审查材料)”中);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含日期及网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中)。(若上述所列内容中有一条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至少含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它资格审查资料)”中)。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 其它: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备注: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50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子保函(保单),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保单)”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金融服务机构出具格式为准,但金额、有效期等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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