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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2023-2024年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HBSJ-202304TL-03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7:09: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2023-2024年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HBSJ-202304TL-03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4TL-03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2023-2024年甲供物资招标代理遴选已由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甲供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机构遴选计划的复函》(武招办函〔2023〕22号)批准遴选,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遴选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2023-2024年甲供物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规模:鉴于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现状和预期,为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提高甲供物资设备采购工作效率,我指拟对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服务期限2年(根据实际服务质量评价,遴选人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的基本建设、大修、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路内外单位委托建设等工程项目甲供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遴选分为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招标代理服务期限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根据实际服务质量评价,遴选人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0.0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近三年(2020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具有交通类[铁路、公路、市政交通(含地铁)等]物资招标代理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附表1)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安路2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敏
联系人:
电话:
027-51165117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4月18日
备注:本项目为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及遴选文件中的“招标”表述均应视为“遴选”表述,“投标”表述均应视为“遴选申请”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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