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路口镇擦亮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黄州区路口镇擦亮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HZ-202306QG-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Z-202306QG-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州区路口镇擦亮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黄冈市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黄州发改审批[202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2.63%自筹资金:57.37%招标人为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州区路口镇 建设规模:主要改造路口镇集镇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建筑立面、排水管网、弱电、亮化等工程,其中建筑立面改造71529平方米,道路改造54552平方米,弱电入地改造4480米,排水管网改造4621米,亮化6208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1)设计范围:配合规划方案的报建、各指标校核,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专业图纸深化设计,出具施工图预算,后期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建设规模全部内容;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和许可报批、检验检测、竣工验收、相关备档备案、移交和保修等;施工内容须经发包人确认;3)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内容须经发包人确认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价:3194.75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总工期9个月(其中:拿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等成果文件并提交财政投资评审),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要求提供施工单位的,不要求其他单位); 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应累计满足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总额不少于2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仅限擦亮小城镇或老旧小区改造或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认可); (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七章《企业信誉声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要求》格式及要求提供声明及截图):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施工单位),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注册于非施工单位);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人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2)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到其电子标书《投标文件格式》的“其它材料”中,并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在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文件中下载)(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3)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或由投标人作出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04日至2023年06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方式确实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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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3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