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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ESLC-202406FJ-001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19:05: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服务(ESLC-202406FJ-001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6FJ-001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4〕19号项目代码2312-422802-04-01-1295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经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经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元堡乡
    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24730平方米, 拟建设内容为总建筑占地面积:690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31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58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46平方米) 包含一栋创新孵化中心、一栋研发中心、一栋创业指导中心和一栋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附属功能房及雨污管网、电力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暂定投资额为19000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利川市创新孵化中心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建设全过程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准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9000.0 万元。
  2.3其他: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投标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本项目费率最高控制价为1%。即最终决算监理服务费为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给定的费率×该工程建安费(最终以经财政评审结果的建安工程费为基准计取)。注: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近5年(载明时间须在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1.4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登记执业; 3.1.5投标人拟派监理员2人具有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工程类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登记执业。注:上述(3.1.3、3.1.4、3.1.5项)人员为投标时最低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派人员包含并不限于上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需要或相关法律规定补充相应人员直至满足本项目需要,增派人员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3.1.7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9)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以上第 (1)、(2)、(3)、(4)、(7)、(8)、(9)条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第(5)、(6)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31日至2024年09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 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彭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7386628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经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南环大道东段(福仁佳苑四楼)
  招标人邮编:445400
  招标人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971728520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利川市华盛街47号
  代理邮编:445400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7386628
  代理电子邮箱:2987801259@qq.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8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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