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175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项目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401-420581-04-02-5853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175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项目的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175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项目整套生产,是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9000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宜都市枝城镇三板湖村)。
4.招标范围:175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项目总图、工艺、管道、设备、土建(含挡土墙、边坡、场平和地基处理)、电气、仪表等全专业的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概算限额控制在投资估算29000万元范围内。施工图设计预算限额控制在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概算范围内。
4.1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
4.1.1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项目全专业生产、公辅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项目投资概算、提供五大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提供其需要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配合项目业主完成基础设计评审,提供设备、电气、仪表、电信招采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并能满足长周期设备订货、工程物资采购准备、施工准备、相关行政审批等工作需要。
4.1.2 报规材料:完成175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报规材料(含效果图、规划方案)。
4.2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全部施工图设计、SIS施工图设计、数字化交付设计等设计内容,全部图审等相关设计工作。
5.履约期限:
5.1 总履约期限为120日历天。
5.2设计期限:初步设计(含概算)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45日内提供给招标人,施工图设计成果在发包人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核通过后75日内提供给招标人。(若后期招标方选择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发包,则施工图设计不予实施,投标人需自行考虑风险)
5.3 收到招标人环评、安评、职业卫生、能评等预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后,于20日之内设计人完成磷石膏净化无害化处理的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节能专篇。
6.设计标准、规范:
6.1设计深度:初步设计(含概算)按现行国家标准编制,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按照现行中国国家标准或国际上公认的工程设计准则中有关规定执行,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开车、操作、维修等需要。
6.2设计标准和规范:现行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先进标准与规范。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6.3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发改部门审批。
6.4 满足《HG/T20688-2000化工工厂初步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等标准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国家认可及行业设计编制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深度按《化工矿山企业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规定》HG/T22801-2013执行。
6.5节能设计要求:
该项目内所有电机类必须是节能型电机(大于90kW电机选用一级能效,小于90kW电机选用二级能效),所有设备必须是节能设备,且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类设备、装置、工艺。
6.6 装置先进性达到:
(1)自动化、智能化、安全可靠。
(2)装置热能利用率国内领先;
(3)装备国内领先、综合能耗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指标。
(4)清洁文明生产水平满足《磷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标准。
(5)配电机柜要求设计热离子感应消防报警装置、100kw以上的电动机、进线柜需要单独配备电力计量仪表具备(功率、电流、电压)的远传功能方便和能源子系统进行对接、配电系统需要设置远动平台以监视各回路遥测、遥信等信号并通过104协议、modbus tcp协议和公司5G智能工厂大平台进行对接。
(6)低压断路器(电机控制回路)需设计采用智能型开关断路器,能够将断路器分断信号进入远动平台并通过104协议、modbus tcp协议和公司5G智能工厂大平台进行对接。
(7)所有电机、机泵均应该设计无线一体化测温、测振系统(电池容量应能满足探头持续运行2年以上),均能够通过开放协议modbus tcp或opc将数据推送到公司5G智能巡检平台,并和总体院设计保持一致以便全厂的智能巡检系统进行整合。
(8)控制系统设计应该具备部分设备实现远传启停的功能,控制系统应该设置双opc服务以便和公司智能大平台进行对接。
(9)100kw以上大型电机接线盒采用光纤测温或者无线测温的方式对电机接线柱温度进行监控预警,均能够通过开放协议modbus tcp或opc将数据推送到公司5G智能巡检平台,并和总体院设计保持一致以便全厂的智能巡检系统进行整合。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近五年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化工工程项目或环境工程项目或磷石膏尾矿库项目设计业绩,或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化工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或磷石膏尾矿库项目的设计业绩(上传合同协议书证明彩色扫描件,并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正本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7时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A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年1月12日。
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du.gov.cn/ydSite/)
九、联系方式
9.1异议联系人:刘霞
异议联系电话:13487294402
9.2招标人: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光
联系电话:13972542833
9.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5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16楼
联 系 人:刘霞、陈思琦
联系电话:13487294402、18507201880
9.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电话(传真): 0717-4822200
9.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4843787
9.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