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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增加人防工程)(第二次)(ESXF-202308FJ-003001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9 14:53: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增加人防工程)(第二次)(ESXF-202308FJ-003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308FJ-003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建设工程(增加人防工程)由咸丰县发展和政革局以2019-422826-47-01-0363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捌仟叁佰元整(¥:18300.00),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绕城北线女儿寨
    建设规模:项目拟新建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增加人防工程,该人防工程共两个防护单元,人防区域总面积2395.79平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拟新建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女儿寨安置区配套地下停车场增加人防工程,该人防工程共两个防护单元,人防区域总面积2395.79平方米。人防抗力等级为核6级常6级。防护类别甲类,战时使用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所,平时使用功能为普通停车库,防化等级为丙级。完成相应人防工程的施工任务建筑面积2395.79平方米及消防、给排水、通风、照明、配电、安保等配套设施。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0
  合同估算价:5125250.05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从事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2 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3 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记录”中无企业不良行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 ,“诚信信息”中无企业不良行为(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1.4 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5 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方可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09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李婷
  异议联系方式:13872721377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营屏寨路50号
  招标人邮编:445600
  招标人联系人:伍科长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22482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小渡船街道航空大道31号怡惠苑小区2单元1204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李婷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0899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9月19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 “在所 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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