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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1:24: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4FJ-0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101-420690-89-01-6280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机场路以南、杭州路以北、襄州大道以东、发展大道以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2495.84平方米,其中地上32091.86平方米,地下403.98平方米,该项目包含建筑物功能为综合楼、厂房等建筑,此外包括辅助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弱电、消防等基础设施。除基础设施外,生产线有1#建筑垃圾生产线及水稳生产线、2#筒仓、3#车辆清洗车间、4#商混生产线、5#干粉砂浆生产线。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襄阳市建筑垃圾循环回收再利用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同施工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及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报审、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全面管理。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01
合同估算价:1630000.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2.4.1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360日历天。 2.4.2质量目标:所监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1.3拟派监理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2)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①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②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③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以上不得存在的情形,出具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至少包含2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备监理员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须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监理业绩。以上业绩证明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格式自拟)。 3.1.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登记,提供信息登记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襄阳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高新创业服务中心A座6层
    联系人:曹工
    电话:15997273645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襄阳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8298450806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77号(原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联系人: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710-3311997
    电子邮件:
(4)综合监管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原智慧港)四楼
    联系人:管理科
    电话(传真):0710-3271026
    电子邮箱:
2023年04月13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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