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归山陵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襄阳市归山陵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施工(XYSZ-JSGC202409FJ-07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409FJ-07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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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归山陵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襄阳市归山陵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2)38号及关于襄阳市归山陵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襄发改审批〔2024〕2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殡仪馆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汉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襄城区花木店村,隆中大道南侧,市护士学校西南侧。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9786.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卧碑墓穴 45600穴,生态墓穴 35000穴,壁葬墓穴 2730穴,墓穴占地总面积约12447平方米;钢结构景观亭1座约50平方米、整石景观亭4座约50平方米、交通接驳休憩驿站3处约110平方米、成品卫生间5座约101平方米;停车位201个;挡土墙约15934 米、内环车道约1864米、主要人行游步道约11000平方米、墓区祭扫墓间通道约17640平方米、排水沟约14900米:安装监控摄像头 43 台等。配套建设绿化、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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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及竣工后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以该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30 合同估算价:11154.61747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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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4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内完成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招标人试运行(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3)本项目采用施工过程结算。(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实施。(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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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
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下同)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⑤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3.1.5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任何一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条目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按(1)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2)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2)项要求提供网站截图。
3.1.6人员要求:3.1.6.1拟派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2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6.3 本项目所有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任,且为申请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申请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7其他要求: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1.8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采用中标后进行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其中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资格预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资格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资格预审;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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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9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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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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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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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