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BK-JSGC202411FJ-01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4]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保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丰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对34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涉及房屋共81栋,住户1106户,建筑面积约13.49万平方米,重点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房屋主体工程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修复约75000㎡;屋顶防水修复约34375㎡;给排水工程约34500m;室外雨污水约32000m;电气工程约32500m;地面消防约24900m;照明灯、安防系统及设备34套;场地刷黑及绿化约25000㎡;停车位约400个等。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标段划分:1个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1)本项目合同估算价56840000.00元;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60日历天。(2)本项目投标报价:费率报价。(3)质量目标: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图审单位的审查。施工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两家,且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1.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①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③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拟委任的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八大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不得相互兼任。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拟委任的设计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项目所在地组建常驻办公场所,由本项目所有设计专业人员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按规定给予处罚(招标人与中标人终止合同,追纠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 3.1.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拟派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八大员”)每月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中标单位拟派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实行上岗刷脸考勤制度,每月考勤不低于25天在岗。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有一人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25天,不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作为不良行为由招标人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1.5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八大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应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6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网页查询截图。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CA及标证通电子盖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2024年11月26日0:00时至2024年12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1月25日 |
||||||||||||||||
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为襄阳市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文件模板,“评定分离”的具体详情见招标文件。 2.“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