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荆门市沙洋县李市镇彭河村土地开发项目2024年度荆门市沙洋县李市镇彭河村土地开发项目(JMSY-202408SZ-002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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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MSY-202408SZ-00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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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荆门市沙洋县李市镇彭河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2406-420822-04-05-3489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0%招标人为沙洋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沙洋县李市镇 建设规模:对项目区内的土地进行合理配置,对现有的土地进行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建设规模75.6349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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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项目区内的土地进行合理配置,对现有的土地进行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建设规模75.6349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5 00-00-00 合同估算价:357.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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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预算评审金额357.7万元,按预算评审金额整体下浮8%,最高投标限价329万元,超过此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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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满足条件的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其施工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财务不得亏损。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至少承建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5)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2)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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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30日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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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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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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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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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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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